新北分署指出,30多歲的丁男,2025年12月某日清晨駕駛小貨車行經新北市板橋區館前西路附近,遭警察攔檢後測試檢定吸毒,且駕駛不符他駕照種類的車輛,經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裁處12萬元罰鍰,並吊扣駕照及參加道安講習。丁男採分期繳交罰鍰,但只繳第一期6600元後就沒繼續繳,剩餘的11萬3400元於今年4月被移送新北分署執行後,書記官寄發傳繳通知,限丁男於5月18日前繳納。 

丁男接到新北分署傳繳通知後,立刻連絡書記官,並約定5月29日前往新北分署說明,丁男當天表示,當時在市場工作,因為拉K後開車,才會被臨檢查出毒駕,衛生局及社會局都有在追蹤其戒治狀況,且自此之後就沒再拉K,目前也剛找到人力派遣工作,尚在試用期間,工作收入不豐,妻子也正要進入職場,夫妻倆還有2名幼兒要養育,請求每月繳納3千元,並同意將名下轎車提供新北分署查封,以示還款誠意。

新北分署考量丁男經濟狀況後,同意他分期繳納,並先將車輛查封,確保丁男能按期繳納。新北分署也呼籲民眾,切勿酒(毒)駕,以免害人害己,萬一遭受裁罰,應自動繳納罰鍰或辦理分期繳納,以免遭受強制執行。

作者簡介

張欽

從事新聞工作32年,上山下海最後在壹蘋新聞網法庭中心,歷經扁案、馬英九洩密、三中案至如今的柯文哲涉貪案外,期許藉詳實報導,呈現最真實的內容讓大眾評斷,這就是記者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