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男(60多歲)到案後表示「很後悔」,他說,他當下騎單車經過時,發現路旁測速照相機,想起他日前接到超速罰單,該路段限速40公里,他騎機車超速被開1400元罰單,頓時很生氣,就拿起路邊石頭朝測速照相機砸。
交通隊表示,該具測速照相機係依臺灣銀行共同供應契約標準辦理,於114年7月完成設置,新設成本約新臺幣165萬元,初估維修費用約新臺幣1.5萬元,將向潘男求償。另該測速照相機自設置以來,115年迄今共取締交通違規2219件,其中上個月取締552件。
內埔鄉壽比路段於去(114)年共發生156件交通事故,其中多數涉及機車事故。為降低該路段交通事故風險,並維護用路人行車安全,警局評估確有加強速度管理之必要,因此設置測速照相設備,以提醒駕駛人遵守速限規定,共同維護道路交通秩序與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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