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翁2022年5月夜間騎機車行經屏189縣道潮州跳傘場路段時,碰撞到剛結束跳傘訓練走在路邊的航特部吳姓士官長等人,老翁因而失控摔車,倒臥在快車道上,後方自小車客駕駛張男閃避不及輾過,卻未停車查看,逕自駛離現場,林翁因顱內出血及身上多處骨折,送醫搶救後仍傷重不治,警方事後循線找到肇逃的張姓駕駛。
張男辯稱,他知道有輾到東西,但不知到輾到人;其辯護人也說,張男若知道有壓到人,應會去洗車,不會在6天後把所有跡證留在車底。
屏東地院認為,從案發現場另一部自小客車的行車記錄器顯示張男輾過倒地的林翁,張男的車底盤還留有被害人的毛髮,且離開現場後不久又折返事故現場查看,難以推諉不知情,依肇事逃逸致人於死罪判處1年6個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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