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嘉義地檢署值班內勤檢察官針對涉犯毒駕、棄車逃逸且短期內反覆吸毒上路之郭姓、成姓、黃姓、陳姓、項姓、蔡姓及潘姓被告等案件,詳盡訊問並精準引法。

審酌被告等7人除採集唾液初篩呈現毒品陽性反應,現場更查獲安非他命或新興毒品「依托咪酯菸油」(喪屍菸彈)等證物,且前已有毒駕或吸毒移送紀錄,顯見毫無悔意,有反覆實行同一犯罪之虞。

嘉檢引115年5月15日施行之刑事訴訟法第101條之1修正新制,向法院聲請預防性羈押。統計自臺高檢通函發布迄今,嘉檢針對轄內毒駕慣犯向法院聲請預防性羈押,其中7人均已順利獲法院裁准,強效隔離犯罪者。

嘉義地檢署強調,毒駕形同道路炸彈,檢方將秉持「從嚴速辦、積極羈押、從重求刑」方針,嚴懲漠視公共安全之徒,全力守護市民生命財產安全。檢方將持續聯手警察機關密切查緝,凡符合預防性羈押要件者一律從嚴追訴、絕不寬貸,捍衛用路人安全。

作者簡介

凃建豐

喜歡聽故事,聽說了,就想分享給更多人,讓大家有一起前進的勇氣。一直待在平面媒體,見證紙媒興衰,直到進入網路時代,發現日新月異的豈止是新聞,連媒體本身也是。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文化傳承與環境永續同行 桃園龍元宮神龍鬧鎮熱鬧起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