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店警方昨天上午6時58分許,於新店區安和路三段執行酒駕取締勤務時,眼尖發現郭男(57歲)騎乘機車經過時神情緊張,上前攔查時聞到濃厚酒氣,經提供礦泉水漱口後實施酒測,酒測值仍達0.18mg/L。
警方隨後在7時8分許,又發現陳男(47歲)駕駛營業大貨車面有酒容,經攔查實施酒測,酒測值高達0.41mg/L,已超過公共危險罪標準,全案依法移送偵辦。
新店分局表示,警方持續強化取締酒駕及毒駕作為,上月底執行專案勤務期間,3天內即查獲21件毒駕案件。警方呼籲,酒精及毒品均會影響駕駛判斷力與反應能力,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應落實「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觀念,共同維護道路交通安全。警方也將持續針對酒駕、毒駕加強取締,守護市民生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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