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涉案女子身分與日本成人片女優「藤咲舞」相符,在影迷圈擁有不低知名度,曾被片商以「國寶級原石天然美少女」作為宣傳賣點。警方調查發現,她來台期間疑透過應召集團安排與客人進行性交易,每次收費高達新台幣3萬5000元。
案發當天,一名郭姓男子為了一圓追星夢,花費高額費用與藤咲舞相約在天母某旅館交易。警方掌握相關情資後前往查緝,當場查獲雙方完成交易。據悉,女優面對警方盤查時一度情緒激動、當場落淚,後續則依相關規定遭驅逐出境;郭男則依《社會秩序維護法》接受裁處。
檢警進一步追查發現,整起案件背後有應召集團操控,並透過LINE群組安排接客行程、聯繫客源及處理金流。其中連姓男子受僱擔任專職司機,負責接送女優往返旅館及收取交易費用,再將所得交由集團進行拆帳分配。
警方在連男手機內查獲與集團總機聯繫的相關對話紀錄,並調閱旅館監視器畫面佐證,認定其不只是單純載客,而是實際參與整體媒介性交流程,因此依法移送偵辦。
案件經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審理後認為,連男雖非應召集團核心成員,但其接送女子、收取嫖資及協助金流分配等行為,已與集團成員形成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構成共同圖利媒介性交罪。
法院最終判處連姓男子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並宣告沒收作案使用的手機。全案目前仍可依法提出上訴,至於幕後應召集團其他成員,檢警也持續追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