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歲女移工宿舍產死胎竟丟入大排 獲判緩刑且未驅逐出境原因曝|壹蘋新聞網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鮮明/台中報導】25歲菲律賓籍艾姓女移工去年5月來台工作,10月就在台中市潭子區的公司宿舍浴室產下1名死胎,為避免他人發現,艾女竟將死產胎兒裝進桶子裡,從2樓曬衣場拋進路邊的大排水溝內。法官審酌艾女犯後態度良好,依遺棄屍體罪將她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且認沒有驅逐出境之必要。
菲律賓籍艾姓女移工將死胎嬰兒丟進宿舍旁的大排水溝內,被依遺棄屍體罪判刑6月,緩刑2年。圖為去年10月警消打撈死胎。資料照片
菲律賓籍艾姓女移工將死胎嬰兒丟進宿舍旁的大排水溝內,被依遺棄屍體罪判刑6月,緩刑2年。圖為去年10月警消打撈死胎。資料照片

台中市消防局2025年10月29日上午6時許接獲民眾報案,潭子區潭富路二段一處大排水內疑似有嬰兒,到場接觸嬰兒發現已明顯死亡,且臍帶未斷研判出生不久。警方調查後發現宿舍就在附近的25歲菲律賓籍艾姓女移工涉嫌重大,將她帶回偵辦。

檢警調查,艾女2025年5月8日來台工作,任職台中市潭子區1家公司,並住在公司宿舍內,同年10月29日清晨5時許,艾女在宿舍2樓浴室產下1名胎兒;由於艾女未接受產檢,生產過程缺乏必要的醫療協助,導致胎兒早產,且因肺部發育不全,出生後短時間內即死亡。

艾女沖洗胎盤後見胎兒死產,為免他人發現,竟將死產胎兒裝進桶子裡,再走至宿舍2樓曬衣場,從曬衣場陽台將該死產胎兒向外拋出,而掉落於潭富路二段旁大排水溝內。

法官審酌艾女產下死產胎兒後竟恣意棄置,對於生命欠缺應有之尊重,但她犯後自始坦承犯行,態度尚稱良好,考量其犯罪動機、目的、手段、情節、經濟情況等情狀,依遺棄屍體罪將她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並宣告緩刑2年。可上訴。

法官還說,艾女因工作原因合法居留在我國,雖因本案被判刑,但先前在我國沒有犯罪被判刑的紀錄,沒有證據證明艾女有繼續危害社會安全之虞,認為沒有驅逐出境之必要;艾女可繼續在台工作。

案發現場。資料照片
案發現場。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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