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武警方於活動前分別於5月20、21、22日陸續召開3場協調會,約制主辦單位應確實遵守交通、消防及環保等相關法規。但活動負責人孫男無視事前協調約制,無正當理由使用相類爆裂物爆炸致生公共危險,全案詢後依刑法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偵辦。
仁武分局規劃警力執行現場安全維護、交通疏導及秩序維持勤務,針對現場闖紅燈3件、紅燈右轉1件、未戴安全帽14件、逆向行駛1件等交通違規,共計掣單舉發19件,合計最高可處新臺幣26,800元。
仁武分局呼籲,宮廟舉辦民俗活動應落實優質宗教文化,本分局對於任何影響公共安全及市民安寧之違法脫序行為,均秉持「零容忍」態度依法究辦。提醒廟會活動主辦單位及參與民眾應遵守相關法規,共同維護交通順暢與公共安全。
環保局昨(23)日派員稽查,發現鳥松區廟會繞境燃放爆竹,致產生明顯粒狀物,已違反空污法第32條規定,裁處6件,裁處金額1萬4040元,炮屑未清掃,違反廢清法第27條規定,裁處1件,金額2400元,合計裁處7件,總裁處金額1萬6440元。
昨(23)日鳥松區「孫家池府千歲」遶境活動中,廟方無視事前宣導,違法施放高空煙火。消防局現場專案勤務人員已全程蒐證並掌握確切證據,將依法開罰,絕不寬貸。
消防局指出,針對未依規定申請許可施放一般/專業爆竹煙火、專業爆竹煙火運入本市前未向本局報請備查、未符安全距離、施放之安全作業方式、施放人員、及未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等違法事實,將依《爆竹煙火管理條例》及《高雄市爆竹煙火施放管制自治條例》總共開出5張罰單,處以45萬元以上罰鍰。
為保障公共安全,消防局重申三大施放規定:1. 專業煙火須事前申請: 施放大型高空煙火須依法事前向消防局申請核准,並由專業人員操作。2. 認明合格標示: 購買一般爆竹須確認貼有消防署核發的「個別認可標示」,拒絕非法產品。3. 依規安全施放: 保持安全距離,嚴禁朝人群或建築物發射,切勿串接或堆疊點燃以免釀災。
消防局呼籲宮廟慶典切勿挑戰公權力,建議多加利用「環保電子鞭炮」取代實體爆竹,兼顧傳統熱鬧氣氛,共同維護公共安全與環境品質。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