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起事件發生在2025年10月25日下午1時許,永康區富強路、高速二街與中山南路口發生車禍,一輛轎車自撞電線桿,車上有4位傷者,一位卡在車內;消防局出動5車10人前往搶救,4人分別送往成大醫院與永康奇美醫院。
車上為柯姓男子一家4口,連假開車來台南旅遊不慎發生意外;4人分別為25歲柯姓男子、22歲林姓妻子、2歲柯姓男童均意識清楚,身上有撕裂傷、擦挫傷等,不到2個月大女嬰失去生命跡象,送醫後宣告不治。
警方調查,車上當時並未發現兒童安全座椅,事發時女嬰由林女抱著坐在副駕駛座,女嬰嘴裡含的奶嘴掉落,柯男為了撿拾一時分神,車輛偏移失控撞上路燈桿,釀成一死三傷慘劇,夫妻倆痛失愛女還被依過失致死罪起訴。
台南地院審理此案,柯男坦承自己疏忽釀禍,符合自首要件依法減輕其行,夫妻倆是年輕新手爸媽,雖因一時重大疏失導致女嬰喪命、實有不當,但2人身為父母也是最悲痛者,對自身行為深切反省,清楚幼兒乘車安全性,應無再犯之虞,依過失致死罪各判處6月徒刑、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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