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民二分局獲報後立刻派員到場指揮疏導交通並測繪,經實施酒精呼氣測試,雙方酒測值皆為零,初步研判為袁男(27歲)騎乘大型重型機車聞救護車執行緊急任務之警號不立即避讓,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2項規定,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及吊扣該汽車牌照六個月。詳細肇因將由交通大隊進一步分析研判。
警方呼籲,民眾行經路口務必放慢車速,隨時留意週遭車流狀況,遇有執行緊急任務之救護車、消防車或警車,應即避讓,以確保自身及他人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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