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間8時許,北市樂群三路某餐廳內兩名身穿露肩小洋裝的兩名年輕正妹正在餐廳內用餐,發現鄰桌一名男性顧客偷偷持手機朝其方向拍攝,因擔心遭偷拍而報警求助。

警方獲報到場查證,拍攝民眾出示手機表示,因誤認對方外貌神似友人,才會拍攝背影確認身分,並非有意偷拍。

後續在當事人同意下,由警方檢視手機內照片內容,確認僅拍攝一般用餐背影,未涉及任何隱私部位影像。

 

男子(圖右)出示手機拍攝內容,多為兩名女子背景,聲稱以為是熟人,並無侵犯隱私的意圖。翻攝畫面
男子(圖右)出示手機拍攝內容,多為兩名女子背景,聲稱以為是熟人,並無侵犯隱私的意圖。翻攝畫面

警方指出,現場除向雙方說明相關法律權益外,拍攝民眾也當場向對方致歉,並主動配合刪除照片。警方確認相關影像均已刪除,且未發現透過通訊軟體轉傳情形,雙方最終在理性溝通後離開現場,未再衍生進一步衝突。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山分局呼籲,民眾於公共場所使用手機拍攝時,仍應注意他人感受及隱私權益,避免造成誤會與糾紛;若遇爭議情況,也可立即撥打110,由警方到場協助處理。

作者簡介

曾佳俊

「新聞無所不在,只要一顆善於發現的心!」從廣播電台記者、蘋果日報、時報周刊到現在壹蘋新聞網,逾20年的記者生涯,愛交朋友、觀察細節的我,常出演「清水變雞湯」的魔術師,有時像「化腐朽為神奇」的雕刻家,在看似平凡的人事物中如偵探般遊走,抽絲剝繭找出最吸引讀者的新聞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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