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地檢署指出,該販毒集團利用通訊軟體與購毒者聯繫,模仿外送平台模式,由鄭姓男子、楊姓男子及張姓女子擔任送貨司機,以3班制24小時輪班,駕駛裝有外送平台置物箱之交通工具前往交付毒品,並於班次交接時交付剩餘毒品及販毒所得,以每單400元至500元之報酬牟取不法利益。

案經檢察官沈郁智指揮新竹市警察局第一分局蒐證偵辦,今年3月間,拘提鄭男等3人,以及徐姓和黃姓2名男子共5人到案,並執行搜索後,扣得販毒使用手機5支、分裝袋4包、販毒贓款21萬3,800元,以及販賣剩餘之彩虹菸41包、共738支、毛重1,209.3公克、小牛皮紙袋2包等物,經向新竹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檢察官偵查後認鄭男3等人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參與犯罪組織罪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販賣第三級毒品罪嫌;徐姓男子及黃姓男子則分別涉犯販賣第三級毒品罪嫌,均依法提起公訴。

新竹地檢署呼籲,近年毒品交易型態日益隱密,部分販毒者利用通訊軟體、社群平台及外送模式包裝交易,企圖降低查緝風險,甚至以彩虹菸、電子菸、特殊包裝等形式吸引年輕族群接觸毒品。毒品危害不僅侵蝕個人身心,更破壞家庭與社區安全,地檢署將持續結合警察機關強化網路販毒、外送式販毒及新興毒品案件查緝,對於販毒集團、供應鏈及不法所得均溯源追查、依法嚴辦,絕不寬貸。

查扣的彩虹菸。第一分局提供
查扣的彩虹菸。第一分局提供
毒品交易。翻攝照片
毒品交易。翻攝照片
作者簡介

張沛森

主跑社會、地方新聞逾30年,歷任台灣日報、中央日報、蘋果日報、壹蘋新聞網等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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