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起事件發生在今年1月27日下午4時許,雖然農曆春節已經結束,但大學生還在放寒假,曾男在家閒得發慌,一時情緒不穩,拿著水果刀、黑色面罩跑回高中母校,在球場揮舞刀具想要宣洩情緒,怎知他在學校撞見一名女子,發現竟是同屆的許姓女同學,突然興起想把對方當作犯案目標。
於是他戴上黑色面罩,抽出水果刀威嚇對方,許女大驚拔腿狂奔,不料曾男沒打消念頭,還跟在後方一路追趕,妳跑我追,從校園內球場一直跑到五甲公園人行道附近才收手,曾男也被聞訊趕到的員警抓到,許女一看愣住,居然是高中同學,兩人畢業後就沒聯絡,不知他為何要這樣。
曾男對警方供稱,他本想從廁所出來隨機嚇人,沒想到卻遇到熟人,就選擇嚇她,追逐一陣子後覺得心情好多了,才決定放棄;曾男被檢方起訴,法院審理時他坦承犯行,與女同學和解並賠償20萬元,法官考量他沒有前科,小時候被診斷患有注意力不足過動症(ADHD),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3年,期間不得騷擾許女,並交付保護管束。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花蓮豪雨 蘇花路廊和仁至崇德中午後預警性封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