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檢起訴指出,戚冠民(32歲)擔任國小籃球教練多年,卻利用教練身分接近學童,去年(2025)8月至12月間,多次以詐術誘騙未滿14歲兒童拍攝性影像,被害幼童多達51人,他另於同年8月及11月間,涉嫌對化名「小花」、「小莉」的學童乘機性交及猥褻。
檢方查出,戚男在社群軟體INSTAGRAM創設假帳號,以女生照片為頭像,假冒女生與學童互動,當取得信任後,就誘導被害學童拍互傳裸照或影片。
此外,戚男去年6至7月間盯上一名未滿14歲的被害人,他以教練身分接近對方,再透過INSTAGRAM扮女生與對方互加好友、聊天互動,讓被害人誤以為他是女性網友。戚男先傳裸露性器官照片突破被害人心防,再進一步要求互傳私密影像,被害人果然將自拍裸露照片及性影像,以手機拍攝後傳送給戚男。
檢察官起訴痛批戚男,身為教育工作者應以身作則、保護兒少,卻利用職務之便對學童性剝削,敗壞師德至極,且犯行長達10年、被害人多達53人,嚴重傷害兒少身心,對社會治安危害甚鉅,因此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士檢昨天起訴在押的戚男後移審士院,法官審理後,認戚男涉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3項等重罪,另涉乘機性交、與幼年男女性交或猥褻等罪嫌重大,若未來遭判有罪,恐有高度逃亡可能,又戚男長期擔任國小教練,容易接觸兒童,又自承拍攝兒童性影像長達10年,且被害人數眾多,有相當理由認定他有反覆實施犯罪之虞,綜合審酌後,認戚男仍有羈押原因與必要,因此裁定續押。
此外,戚男偷拍及性侵醜聞爆發後,台北市教育局立刻開鍘,上(4)月24日證實,去年12月29日接獲通報後展開調查,一天內就解聘戚男,並處以終身不得任用,還重罰210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