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案件發生於去年4月11日凌晨3時許,賴姓男子涉嫌潛入位於台中美村路的火鍋店行竊。當時張男接獲保全系統通知後,立刻與洪姓友人趕回店內,當場撞見賴男正在行竊。

檢方調查指出,兩人疑似情緒失控,不僅徒手及持球棒毆打賴男,還涉嫌以熱湯潑淋其雙手,並限制其行動長達近1個半小時,直到凌晨5時許才讓賴離開。賴男隨後於清晨5時34分自行前往派出所報案,警方發現其手部、足部及臉部均有燒燙傷與瘀傷。

案件偵辦初期,張、洪兩人否認犯行,辯稱賴男是在逃竄至廚房過程中不慎遭熱湯燙傷,並非遭人刻意潑燙。台中地檢署原認為,賴男身為現行犯,其傷勢不排除是在逃跑過程自行造成,因此一度對張、洪兩人作出不起訴處分。

不過,案經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發回續查後,檢方重新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兩人自凌晨3時46分進入店內後,直到5時03分才離開,認定期間確有毆打及限制行動情事,因此改依傷害及強制罪提起公訴。

案件進入法院審理後,張、洪兩人原本否認犯行,但針對強制罪部分已改口認罪;至於傷害罪部分,則已與賴男達成和解並獲撤告。辯護人主張,張男因店家遭竊一時情緒失控,才會有不當行為,希望法院考量雙方已和解,給予緩刑機會。

 

對此,內政部警政署表示,本案屬署長成年子女個人行為,與警政公務職權無關,相關民刑事案件均由司法機關依法偵辦與審理中。

張榮興則對此回應,個人行為應自行承擔法律責任與社會責任,他一貫態度是「絕不護短」,也從未介入個案偵辦,後續將尊重司法審理結果。

作者簡介

曾佳俊

「新聞無所不在,只要一顆善於發現的心!」從廣播電台記者、蘋果日報、時報周刊到現在壹蘋新聞網,逾20年的記者生涯,愛交朋友、觀察細節的我,常出演「清水變雞湯」的魔術師,有時像「化腐朽為神奇」的雕刻家,在看似平凡的人事物中如偵探般遊走,抽絲剝繭找出最吸引讀者的新聞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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