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警調查,徐姓男子(42歲)前年7月13日晚間7時34分許,在桃園市桃園區泰昌三街忠孝公園旁,因不詳原因與素不相識的金姓男子發生爭執,竟出拳毆打金男頭部,致其重心不穩頭部撞擊到地面,造成頭部外傷、顱骨骨折、顱內出血等傷害。經徐男呼叫救護車將金男送醫,一個多月後因中樞神經衰竭而死亡。
案經檢警相驗揪出上情,由桃園地檢署依傷害致死罪嫌將徐男起訴,桃園地院國民法官法庭審酌,徐男雖未持刀械兇器,事後協助呼叫救護車,但他出手揮拳造成一條人命喪失,被害人家屬承受難以回復的傷痛,犯後始終否認犯行等情,依傷害致死罪判處9年2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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