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調查,凌男(48歲)駕駛自小客車沿路逃逸,行駛大中一路西向東,於路口欲由快車道右轉民族一路,過程中擦撞林女(43歲)駕駛之白色福特自小客車及朱女(42歲)駕駛之白色BMW自小客車,小客車上無人員受傷,凌男小客車另波及機車待轉區2輛機車共4人,造成3人受輕傷送醫。傷者分別為第一輛機車騎士鄭男(51歲)及乘客鄭男(未受傷);第二輛機車騎士史女(48歲)及乘客鄭女(19歲)。
警方現場速控制凌男,並於車內查扣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2包(共計毛重6.68公克)及吸食器等證物,現場已完成蒐證並調閱周邊監視器釐清案情。凌男經酒測,無飲酒情事。全案依刑法公共危險、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移送偵辦,詳細交通事故肇因將送交通警察大隊分析研判。
警方呼籲,民眾應配合警方攔查,切勿逃逸或危險駕駛,另應遠離毒品以免危害自身及他人安全並觸法受罰。
凌男唾液快篩呈現甲基安非他命陽性反應,已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製單舉發,「駕駛汽機車吸食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或其相類似之管制藥品」處30,000元以上120,000元以下罰鍰。車輛當場移置保管及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年至二年,因而肇事致人受傷者,吊扣其駕駛執照二年至四年並吊扣車輛牌照二年。
交通違規部分: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3次(600-1,800)、闖紅燈2次(1,800-5,400)、紅燈右轉2次(600-1,800)、危險駕車肇事1次(6,000-36,000)、無照駕駛肇事致人受傷1次(36,000-60,000)、號牌異常反光1次(2,400-4,800)、拒絕攔檢1次(10,000-30,000)、毒駕1次(30,000-120,000),最高可處新臺幣270,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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