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23歲林姓男大生具有相關資通背景,擁有「三等無線電執照」,113年就曾因為好奇,先在網路購買惡意軟體,接著對高鐵、台北捷運、消防局等單位進行破解、掃描,病入侵掌控無線電操作。
全案源於清明連假期間,高鐵公司接獲維修部門於台中路段發送警告訊號,導致3班營運列車手動緊急剎車後停駛,合計延誤48分鐘。
高鐵行控中心當時聯繫發訊者,卻未獲得正面回應,該不明人士後續也直接關機。高鐵認為案情不單純,向警方報案,桃園地檢署認為此事涉國家重要公共運輸安全,指派重大刑案專組進行偵辦。
桃檢指出,專案小組蒐證後,28日下午拘提大學生林男,並搜索其居住所及工作場所共3處,查扣相關無線電設備及電子裝置。昨晚檢察官複訊後,認被告涉犯《鐵路法》第68條,「對於重要鐵路機構設施或設備之核心資通系統,無故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而入侵其電腦或相關設備、無故以其他電磁方式干擾其相關設備,危害其功能正常運作」、《刑法》第184條「以他法致生公共運輸往來危險」及同法360條之「無故以其他電磁方式干擾其相關設備」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但尚無羈押必要,諭知具保新臺幣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