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耀輝聽判非後既激動又開心,他在冤平協會及律師團陪同下開記者說,這個案子已經30年了,人生有幾個30年能過。此時他哽咽停頓數秒後繼續說,2005年被駁回上訴,「我認為我被冤枉,選擇司法不服從,不要進去關,逃亡期間到處申冤,也無法工作,老婆出去工作維持家計,做到現在快70歲了還在做。」

蘇耀輝含著淚繼續說,最讓他心痛的就是,2013年6月間,唯一的兒子國中畢業當天到三重忠孝碼頭烤肉,被朋友推下淡水河溺斃身亡,「我當時還在逃亡無法出面送他...我冤案加上喪子之痛,真的有太多的悲哀。」

律師團則指出,蘇耀輝因選擇司法不服從沒入獄服刑,他含冤30年卻無法適用我國的《刑事案件補償法》(之前的《冤獄賠償法》),沒有管道取得任何補償,未來人生之路堪憂,對這些被冤枉的人來說,因為司法的錯誤,耽誤他們一生,國家卻連一句道歉、一個補償都沒有,這些法律漏洞應儘速填補才是。

蘇耀輝與妻子接受冤平協會獻花。張欽攝
蘇耀輝與妻子接受冤平協會獻花。張欽攝

這起冤平團體介入的案件緣1997年11月27日上午7時許,新北市土城區一處民宅內遭2名頭戴全罩式安全帽男子潛入,屋主詹男剛好下樓,立刻遭2歹徒持開山刀衝出砍殺,詹男聽到慘叫聲後開門查看,發現丈夫受傷欲救丈夫時,也被2惡煞砍殺。

2歹徒砍殺詹姓夫妻後立刻逃逸,詹姓夫婦被送醫急救後撿回性命。而夫婦2人供稱,當時檢舉違建拆遷與人發生訴訟,警方隨即提供包含蘇耀輝等人照片給詹姓夫妻指認,2人立刻指蘇男就是兇手,蘇男隨後被逮,檢方也依殺人未遂罪起訴蘇男,法院一路審理到最高法院2度撤銷發回,最後於2005年間判蘇孻8年定讞。

蘇男不服又卻申冤無門,選擇繼續逃亡。期間他向多個行政機關、司法機關求助翻案,都被拒絕。直到幾年前找到前監察委員陳師孟,陳師孟離職前也將案件轉給另名監委高涌誠,最後再轉到台灣冤獄平反協會,蘇男在冤平協會協助下聲請再審成功,高院因此重啟審理。

高院再審後,合議庭認為,檢方僅提出指認、測謊等證據,指認部分是要求蘇男在庭上戴安全帽,供被害人指認,根本就是將法庭變成「預設腳本的舞台」,測謊部分,調查員在判讀數據上有問題,均不採信,且本案並未查到作案安全帽、兇刀、血衣等補強證據,僅憑指認、測謊不足定罪,因此改判無罪。

 

作者簡介

張欽

從事新聞工作32年,上山下海最後在壹蘋新聞網法庭中心,歷經扁案、馬英九洩密、三中案至如今的柯文哲涉貪案外,期許藉詳實報導,呈現最真實的內容讓大眾評斷,這就是記者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