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調查,吳存金從2019年11月到2024年5月間,在台中地區餐廳消費11次,均屬於和親屬間聚餐的私人餐序,與首長特別費之因公所需核銷事由不符,但她仍向餐廳開立寫有地政局統編的發票、免用發票收據等,交地政局人員核銷,詐得金額6萬8679元。
吳存金以便餐、甜點、水果等名義,核銷介於1030元到1萬7600元不等金額,實際上是和家人吃泰式料理、港式飲茶、麻辣鍋等,大年初三、初四吃披薩、高級鐵板燒都是公費支出,甚至在2022年12月去吃米其林推薦的中式料理,就是以「慶祝盧秀燕連任」為由的家庭聚餐。
吳存金偵審期間坦承犯行,出庭時聲淚俱下,她說自己從20多歲開始擔任公務員迄今,沒有收受過一分一毫,這次事情一時失慮,事發後立刻辭職,愧對長官、同事、家人,自己長期身體不好,現在還得吃藥才能入睡,懇請法官給予緩刑,願意用餘生做善事,好好服務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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