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頭份警分局南庄分駐所於昨天上午11時許執行網路巡邏,發現臉書社團「頭份大小事」有民眾PO文,畫面中3名男子騎乘馬匹行經南庄鄉中正路與文化路口,已影響交通安全,並引起路人圍觀,警方隨即沿線調閱監視器。
警方發現3名行為人出現在苗21鄉道11.9K處附近,趕赴現場後於路旁樹林找到鄧男(52歲)、蔡男(52歲)、傅男(59歲)等3名「騎士」,馬匹則栓在樹幹上。
3人均坦承在道路騎乘馬匹,準備騎到神仙谷的馬場,途中在樹林旁休息。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4條「疏縱或牽繫動物在道路奔走妨害交通 開罰,可處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同時告知3人將馬匹以貨車載離現場,未再持續影響交通。
頭份分局分局長郭譯隆呼籲,民眾切勿於道路騎乘動物或從事足以妨礙交通之行為,以維護整體用路環境之安全與順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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