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檢指出,劉家宏身為集眾等科技公司實質負責人,投資電台並成立生技公司,利用電台廣播節目「宏您安心俱樂部」,將普通的健康食品誇大宣傳效果,經調查發現,劉男與陳心瑀、供應商李慶彰、李益任等人明知產品根本不具療效,卻故意誤導消費者。
此外,劉家宏還自2023年起指示員工將收取的貨款以現金交付,再轉交不知情的妻子支付保險費等私人花費,涉嫌侵占公司資金4609萬4881元,劉家宏又因廣告違規屢遭中央及地方衛生機關裁罰,他為減輕罰鍰負擔,自2025年6月起,與陳心瑀多次向嘉義縣議會議長張明達行賄,陸續贈送4萬2900元的香奈兒球鞋、2萬3500元的Dior帽子及4萬200元的LV襯衫、2萬5300元的LV帽子,總價值達13萬1900元。
張明達收受的物品被檢方認定為請託對價,且利用職權向嘉義縣衛生局人員施壓,要求降低裁罰基準,因此依法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