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院判決指出,高男於2024年12月21日清晨4時許,在皇池溫泉浴膳館大眾池內,以毛巾包覆手機,拍攝6名裸體男子臉部及性器官等影像,被害人們察覺高男的行為異常,當場制止他繼續拍攝並當下報警,警方到場後果然在高男手機內查到偷拍的影像。

高男於警方、檢方訊問時都辯稱是因「好奇」而偷拍,法官審酌他認罪,且賠錢6名被害人並和解,又積極接受心理治療,審酌他碩士學歷又在媒體工作,月薪約7至8萬元,因此依非法蒐集個資罪判他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5萬元,宣告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判決確定後1年內,向執行檢察官指定的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的機構或團體,提供80小時義務勞務,及接受法治教育3場次,可上訴。

高男另涉犯無故竊錄他人性影像罪,因該罪為告訴乃論,6名被害人均撤告,檢方因此不另為不起訴處分。

作者簡介

張欽

從事新聞工作32年,上山下海最後在壹蘋新聞網法庭中心,歷經扁案、馬英九洩密、三中案至如今的柯文哲涉貪案外,期許藉詳實報導,呈現最真實的內容讓大眾評斷,這就是記者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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