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起案件是由新北檢檢察官黃佳彥、林佳慧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台中市調查處偵辦,檢調查出徐春鶯與社團法人中華兩岸婚姻協調促進會鍾姓會長,聯繫中共民政部海峽兩岸婚姻中心楊姓主任等人,共同規畫推動陸配群在台的政治影響力,使陸配取得各級公職人員身分,並由中共民政部海峽婚姻中心提供落地招待參訪、申請急難救助金、提供快篩試劑等資源,鞏固徐春鶯與鍾姓會長在陸配群的地位。
起訴指出,徐春鶯與鍾男明知中共與我國武力對峙,為主張不排除採取非和平手段危害我國主權的境外敵對勢力,中共民政部海峽兩岸婚姻家庭服務中心與該中心楊姓主任、中共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上海市委員會祖國和平統一促進委員會與該委員會孫姓副主任,都是滲透來源,卻藉服務陸配家庭事務機會與對岸建立聯繫管道,長期彙報國內政情、選情等各式輿情,透露國內陸配日常言論與活動、參政狀況及國內政治人物、政黨內部情報給這些滲透來源。
徐春鶯等人還依照滲透來源指示,於2022年台北市市長選舉、2024年總統選舉,為候選人宣傳、站台、亮相造勢。另外,徐春鶯與羅姓共犯明知孫姓副主任並未與國內某公司有商務交流,卻於2024年12月19日聯繫孫男提供偽造在職證明申請文件,羅姓共犯配合某公司為邀請單位,申請孫男來台商務交流,製作不實的行程表而獲准入境。
檢調還查出,徐春鶯明知非銀行不得經營或辦理國內外匯兌業務,竟自2020年至2025年間非法辦理新台幣、人民幣、美金的匯兌業務,匯兌金額達2875萬2485元,犯罪所得4萬7969元。此外,徐春鶯又為女兒偽造財力證明,再以女兒名義申辦購買新北市汐止區的「美麗山林」建案,詐貸2697萬。
新北檢認為,徐春鶯已取得我國國民身分多年,與鍾姓理事長均受益於我國民主法治、安定生活與人權保障,也明知中共與其主政的中國共產黨為我國境外敵對勢力,與滲透來源往來時均表明忠誠於中共,認同中共統一我國主張,藉服務陸配家庭事務之名建立聯繫管道,長期彙報國內政情、選情等各式輿情,透露國內政治人物、政黨內部情報,助益滲透來源判斷我國政情、選情、政黨與政治人物動向。
徐春鶯等人甚至向滲透來源舉報國內陸配日常言論與活動,助益中共對國內陸配施以控制,致國內陸配因顧慮中共政策立場、同儕舉報壓力,正常言論自由與政治權利受阻礙;徐女等人因此獲取統戰紅利、資源,進而與滲透來源共同規劃國內陸配參政進程、步驟,藉動員陸配能力為籌碼,向國內政黨索要不分區立委席次。
起訴最後指出,徐春鶯等人政治主張與滲透來源一致,行動與滲透來源具協調性,並實際依滲透來源指示參與選舉活動,審酌犯罪動機、目的及違反義務程度,依法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