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太平警分局今天凌晨0時20分接獲,太平區市民大道一段有民眾口角滋事案,立即啟動快打警力到場,發現為30歲侯姓男子酒後與28歲何姓女子發生口角,並徒手捶打何女的自小客車造成毀損。
警方進一步了解,發現侯男與何女2人為前男女朋友關係,當日侯男與友人張男於大里區某店家小酌後,侯男打電話要求何女載他與張男返回太平住處,到達後侯男下車即趁酒意翻舊帳,認為前女友何女疑似結交新歡導致雙方分手,遂憤而徒手捶汽車並與何女發生口角,經友人張男制止並由後續到場之警力控制現場,所幸無人受傷。
根據民眾拍下的畫面,張男疑動手拉扯何女,員警到場時,張男還不斷大小聲,怒問何女:「我每個月給妳2萬、3萬,妳這樣對我?」何女則回稱「你心甘情願的」。何女還指控張男酒醉吐在她車內
警方將雙方帶回派出所,訊問後將侯男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7條「加暴行於人」送法院裁處,並協助何女聲請保護令。太平分局表示,民眾如遇感情糾紛應以理性方式解決,切勿因酒後情緒失控影響公共秩序,甚至觸法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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