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決指出,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205廠的前上校工務長林龍基、前一等士官長領班林憶明,平時負責相關採購案的技輔工作,管控廠商履約進度及施工產品是否符合契約規定,並擔任評鑑小組成員,監督驗收進度,卻被查出接受廠商招待喝「花酒」後,在標案驗收時放水。

全案緣於205兵工廠轄下的槍件所,2018年7月17日簽辦「機軸半成品等5項」採購案,廠商得知林龍基、林憶明在205廠的工務中心負責採購案,督導工務中心所屬槍件所簽辦請購閂鎖左導板案及機軸半成品案,且在管控履約過程中,就採購案履約品項有出具是否符合契約規範或是否同意減價驗收的會辦意見的權限,因此邀約2人吃飯並招待到有女陪侍的店家喝花酒。

林龍基、林憶明2019年7月20日受廠商招待到有女子陪侍的會館飲酒,而閂鎖左導板案則在同年8月2日上網公告招標後,廠商為瞭解這項標案的成本估算以利得標,另希望機軸半成品案也能順利請款,就在當天晚間再度招待林龍基等人到有女陪侍的酒店、舞廳飲宴,陸續收受不正利益共計14次,林憶明更是被招待了24次。

一、二審均認定2人犯行,最高法院認定原審判決無誤,今依不違背職務收受不正利益2罪,維持原審判決林龍基判刑2年5月、林憶明判刑2年7月,各褫奪公權1年,全案定讞,2人近期將要入獄。

 

作者簡介

張欽

從事新聞工作32年,上山下海最後在壹蘋新聞網法庭中心,歷經扁案、馬英九洩密、三中案至如今的柯文哲涉貪案外,期許藉詳實報導,呈現最真實的內容讓大眾評斷,這就是記者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