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19時26分許,鼓山分局獲報於中華一路與明誠四路口發生交通事故,警方立即派員到場處理。現場為潘男(33歲)駕駛民間救護車沿明誠路東往西方向,行經中華一路路口時,與駕駛自小客車行駛於中華一路南往北方向之陳男(21歲)發生擦撞,現場無人受傷,雙方駕駛經實施酒測均未發現酒駕情事。
警方表示,陳男聽聞救護車警號未立即避讓之行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2項規定,可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6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及吊扣該汽車牌照六個月。
鼓山分局呼籲,駕駛人行經路口應減速慢行並注意周邊車況,遇有執行緊急任務之救護車輛,應依規定主動禮讓先行,以維護緊急救護通行安全及整體交通秩序。如遇交通事故,請立即撥打110報案電話,警方將迅速到場提供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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