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局1日下午5時54分獲報,稱信義區松山火車站第二月台有民眾落軌受傷,緊急派員到場處理。抵達現場後,發現婦人右腳多處挫傷,但意識清楚,隨即協助送醫治療。

警政署鐵路警察局南港所獲報後也協助處理,但隨後調閱監視器發現,婦人是因使用手機才不慎跌落軌道,並無外力介入,後續將依違反《鐵路法》第57條第2項函移鐵道局裁處。

該項法條規範,行人、車輛禁止在鐵路路線、橋樑、隧道內及站區內「非供公眾通行之處所」通行。違者可依《鐵路法》第70條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5 萬元以下罰鍰,以維護自身及行車安全。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開獎!大樂透春節加碼繼續 百萬大紅包快來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