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正副議長賄選案中,台南地檢起訴議長邱莉莉、副議長林志展,市議員黃麗昭、李文俊、李鎮國,李鎮國妻子高玫仙、市府約用人員黃怡萍、南市區漁會前理事長林士傑、前民進黨中執委郭再欽、商人楊志強等10人,2024年4月29日一審認定相關對話都是聊天,判決無罪,南檢1個月後提起上訴。
去年12月19日二審時,檢方強調監聽譯文獲法院認可,內容非僅聊天寒暄,已有犯意聯絡,並提到前議長李全教「預備賄選罪」一案,指出原審在事實認定與推論上有漏洞,並提到國民黨籍市議員方一峰,被已故的南市區漁會理事長林士傑請上車,要求住進議會直到投票,還派人戒護,稱賄選、黑道介入傷害民主法治,建請從重量刑。
辯方則辯稱是政黨合作脈絡,邱莉莉、郭再欽討論合作,召開黨團臨時會支持國民黨籍的李文俊參選副議長,但黨中央、市黨部沒有共識,辯護人指邱莉莉提到「賣家伙(家底)把郭信良拉下來」一語是表明決心,實際上並無變賣家產情事。
台南高分院今天宣判,駁回檢方上訴維持一審判決,仍可上訴,邱莉莉獲知消息,她說「感謝司法還我清白,也非常謝謝這三年多來一路關心我、陪伴我的朋友們,讓你們費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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