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用手機當藉口...噁男猥褻兄長女友幼女還強辯 下場曝光|壹蘋新聞網

借用手機當藉口...噁男猥褻兄長女友幼女還強辯 下場曝光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莊曜聰/台南報導】吳姓男子在服役期間,休假返家時以手機誘惑哥哥女友就讀小學的女兒小美(化名),趁著對方玩手機,竟以情趣用品觸碰女童私處,還一度想硬上幸未得逞,一審遭判刑6年,吳男不服上訴,聲稱事發後眾人仍一起出遊,若真有其事為何不求援?二審法官認定小美因寄人籬下才隱忍不發,並在同學鼓勵下才揭露此事,因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吳男放假返家,多次以出借手機為由,猥褻兄長女友就讀小學的幼女,一審被判6年徒刑。示意圖,翻攝pixabay
吳男放假返家,多次以出借手機為由,猥褻兄長女友就讀小學的幼女,一審被判6年徒刑。示意圖,翻攝pixabay

判決指出,小美因為媽媽與吳男哥哥交往,因此搬入吳家居住,當時在軍中服役的吳男,放假都會回到家中,在2018年到2021年間,吳男多次趁著小美向他借手機時,趁機脫下她的外、內褲,並以情趣用品碰觸私密處,還試圖以生殖器進入小美體內,遭到拒絕才改以猥褻了事。

後來小美升上6年級,媽媽也和吳男哥哥分手因此搬出吳家,有次小美向同班好友說到此事,朋友們陪同她向導師揭露,這起事件才曝光,檢方偵辦此案,吳男卻始終否認犯行,起訴後一審遭判6年,他上訴二審,稱小美在事情過後多時才舉報,違背常理。

吳男聲稱當時是小美多次借手機遭拒,才挾怨報復,且事發後小美仍與他們全家出遊,如真的被猥褻為何不向其他大人求援,另外關於小美畫出他生殖器有痣的特徵,吳男辯稱是洗澡時被小美惡作劇開門偷窺發現,並非遭到性侵。

台南高分院審理此案,法官認為年幼的小美與母親寄人籬下,為求生存只好壓抑情緒,跟吳男維持互動,從專業心理分析結果顯示,小美對於母親將她帶到吳家一起生活感到怨恨,另事發時她對性觀念懵懂,直到性平教育普及才知受害,認定吳男憑藉權勢及依賴關係犯案,身為軍人、長輩不思保護幼女,反造成對方身心受創,犯後毫無悔意,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吳男不服上訴二審,仍不認犯行,還多所辯解,法官最終仍維持原判。資料照
吳男不服上訴二審,仍不認犯行,還多所辯解,法官最終仍維持原判。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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