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先生過去從事土地代書,名下擁有多筆土地和房產、價值約有7或8億元;家屬指控,女看護自2009年起照顧父親後,就已陸續獲得七間房子、七筆土地、十幾張保單等共計逾2億元,結果現在又突然結婚,故懷疑女方恐趁其神智不清時拐騙至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企圖轉移財產。

王老先生與看護相差34歲,且已高齡102歲疑已失智,不免讓人懷疑這樣的婚姻有效嗎?女律師李怡貞表示,根據王老先生的家屬表示,兩位證婚人一位是看護賴女的兒子,另一位則疑是賴女的朋友,這兩個證人都是預先在擋「結婚無效」以及「撤銷婚姻」的路。因為這兩個證人到庭具結,絕對是會做出有利女看護的證稱,一定是說有確認有親眼見聞是阿公要結婚。

李怡貞指出,法律上沒有限制結婚證人的資格,只要是成年即可。現在唯一能走的路只有離婚,但是漫漫長路的離婚訴訟,三級三審,阿公已經102歲,官司打到一半阿公做仙也是有可能。所以,以此推論,「遺孀當然有繼承權,遺產當然有得分」。看了此案例,她忍不住開玩笑說:「賺錢的方式都寫在刑法,賺大錢的方式寫在親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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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億人瑞娶看護!律師罵「證婚人有良心嗎?」 謎底揭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