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年逾7旬的林姓老翁原為一名建築師,退休後長期照護患有「水腦症」的愛妻,卻因妻子病情持續惡化,疑不捨對方長期飽受病痛折磨,於2024年12月9日上午在新莊住處,決定讓妻子終結生命。

判決指出,林翁先是在14樓住處以輪椅將愛妻推往客廳窗邊,讓女方手扶窗台站立後,再徒手向上搬起妻子臀部,將她從窗戶推下摔落地面,最終導致妻子身體受有多處開放性傷口而死亡。

事發相隔5分鐘後,林翁便親自至附近派出所自首,旋即遭警方逮捕。案經新北地檢署偵辦,於去(2025)年3月依殺人罪嫌起訴林翁。

案經新北地院審理,法官審酌林翁長年獨力悉心照護妻子,卻因妻子病情毫無好轉並持續惡化,幾近喪失行動、自理、語言及互動能力,在長年負面情緒累積的情況下,才將愛妻推下窗台致死。

法官考量林翁始終坦承犯行,其妻子家屬也表示「失去至親已經很難過」,沒有要對林翁提出求償等情節,另參酌本案犯罪動機、手段、行為背景等情況,可認定本案有情輕法重之虞。

法官指出,殺人罪法定最低本刑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林翁符合自首減刑要件,且本案為長照悲劇,其犯行足以引起社會上一般人的同情,堪予憫恕,另依《刑法》第59條酌減其刑,一審判處最低刑度2年6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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