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新莊警分局勤務中心本月19日接通報,下午3時許於新莊區中正路395號前發生交通事故。經員警到場了解,73歲蔡男騎乘普通重型機車沿中正路往三重方向行駛,途中因前方普重機車煞車,致其重心不穩自摔倒地,機車順勢往前滑行,撞擊63歲顏男所駕駛之租賃自小客車左側車身下緣。
顏男因碰撞力道輕微,當下未察覺車輛遭碰撞而離去,而經警方調閱周邊監視器畫面後,確認其車輛確有遭輕微碰撞情形,隨即通知顏男到案說明,顏男則表示,當時不知情發生碰撞。
新莊警分局表示,該起車禍造成蔡男及乘客67歲蔡女腿部多處擦挫傷,經救護車送往醫院就醫,其中蔡男經酒精檢測,酒精濃度為0。
警方另查顏男於事故發生時臨時停車於黃色網狀線上,已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第1項第3款規定舉發。全案已由新莊警分局交通分隊完成現場調查、勘察、採證、照相及測繪紀錄,後續將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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