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民第一分局19日11時13分獲報,在三民區中華三路與建國三路有交通事故,遂立即派遣轄區三民所警網趕赴現場協助管制疏導交通,並通報交通分隊到場測繪。
警方初步了解,馬男(58歲)駕駛大貨車沿中華三路南往北行駛,行駛至中華三路及建國三路口疑似因裝載貨物過高而擦撞號誌橫桿,造成號誌損壞,案發後馬男將車輛停妥後,主動自行前往派出所說明。
大型車規定裝載貨物高度自地面算起,不得超過4公尺,貨車高約4.8公尺。馬男所裝載回收物品顯然超過限高之情事,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9條第1項第1款規定「裝載貨物超過規定之長度、寬度、高度」(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18000元以下罰鍰),警方立即予以開單告發。
三民第一分局呼籲,用路人上路前應妥適檢查車輛載運物品之長、寬、高及重量,上路後務必遵守道路交通規則,避免貪圖方便違反相關規定,以保護自身安全及維護其他用路人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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