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起訴指出,蔡雅玲(45歲)自2021年3月間至2022年12月間,向沈姓好友誆稱自己好友「米可」在電信公司任職,可買到低價蘋果電腦,她再假扮「米可」與沈女連繫,果真騙得沈女81萬5690元,因蔡女遲未出貨,沈女才知受騙。

蔡雅玲再於2022年12月間,誆騙游姓廠商稱台大醫院有國科會計畫,受託採買手機、電腦等3C產品,蔡女為取信游男,還要求游姓廠商發票要開台大醫院的統編以便報帳。游姓廠商於是自2021年12月12日至2023年3月23日間,陸續交付蘋果手機、手錶等產品給蔡女,共493萬4040元。

在此之前的2022年2月15日起,蔡女擔任台大醫師助理期間,以偽刻的「台大醫院內科部收訖章」,向一家資訊公司謊稱台大醫院要採購電腦、墨水等設備,詐騙該公司電腦、墨水及碎紙機等,此部分正由士林地檢署偵辦。

蔡女離開台大醫院後繼續騙,她透過李姓友人向旅行社的王姓業務誆稱,馬偕醫院有提升急重症及加護病房轉診品質計畫,請李姓友人及王姓業務幫忙訂購4張國泰航空大阪來回機票,總價約10萬元。蔡女拿到機票訂位憑證後,立刻轉手賣給林姓網友6萬4200元,李姓友人及王姓業務事後多次催討,蔡女才支付1萬元,2人才知受騙而提告。

北檢調查認為,蔡雅玲涉犯《刑法》詐欺取財、偽造文書等罪,今依法起訴,並痛批蔡女犯後態度惡劣,未對被害人致歉,還飾詞狡辯,意圖脫免刑責,右受害人數眾多、金額不小,因此建請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