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天小黃司機71歲許男載送陳男前往中山一路,抵達後陳男不願下車,因此司機向警方求助。員警當時委婉請乘客下車,並詢問身分資料,惟過程中陳男均不配合,且過程中辱罵並以雙腳踢擊員警,造成員警臉部挫傷。

警方當場使用公權力將陳男逮捕,並告知權利,警詢後,依妨害公務罪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本案於114年12月15日新北地院簡易判決,判決書略以,陳男處拘役20日,可易科罰金。

陳男出腳踢中警員臉部。翻攝畫面
陳男出腳踢中警員臉部。翻攝畫面
作者簡介

江孟謙

記者、編輯資歷逾10年,曾任網路媒體、報社,各種領域都略有研究。喜歡閱讀、吸收新知,用具有邏輯的文字道出一切;喜歡旅行、攝影,用豐富的照片精彩人生。擅長找到社會上稀奇古怪的小事物,給好奇的讀者帶來另一番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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