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起訴指出,衛福部於2022年5月間因應新冠肺炎疫情,開放民眾自國外輸入「個人自用」快篩試劑,但限定每人一次不能超過100劑,張男為規避這項規定,請配偶、親友等43人當人頭,以報關名義人自中國廈門寶太生物科技公司進口4300劑快篩試劑後,放在北市萬華區競選總部內,免費供民眾取用。
檢警當時接獲檢舉,指控張榮法涉嫌用快篩賄賂選民,2022年12月13日搜索其競選總部等處,扣得17箱快篩試劑,共1835劑快篩試劑,檢方深入調查,張男供稱這些試劑並非自用,而是以人頭進口,因此依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起訴張男。
張男另被控賄選部分,檢察官認為,相關文宣已註明「需要快篩的民眾可以於活動現場借用」,並無限定投票者才能領取,且民眾填寫的借用單並無夾帶宣傳文宣,認定此部分沒有影響選民投票意願,並未構成違反選罷法賄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