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起衝突事件發生在去年9月間,陳姓、孔姓男子為首的兩派人馬均為東石鄉在地人士,之前就曾酒後惹出風波,因此結下仇怨,9月16日晚間蔡男拿著衝鋒槍、手槍先行到海邊試射,當晚9時許雙方見面談判,蔡男出手毆打孔男後離去,孔男心有不甘,深夜11時許跑到檳榔攤尋釁。

兩邊再度爆發衝突,兩名蔡男分持衝鋒槍、手槍,對著孔男一方的車輛射擊,開了約13發沒打中對方,反而是檳榔攤、火雞肉飯店家及車輛無辜遭到波及,轄區警方獲報趕到現場已經鳥獸散,警方循線追查陸續逮到蔡男等人,並查扣作案槍枝、子彈等。

檢警偵訊時蔡男坦承犯案,但對於槍枝子彈來源,蔡男供稱是在2021年時,以30萬元代價向南市一名綽號「囝仔昌」的劉姓男子購買,之後都放在住家,事發當天才拿出來使用,但劉男早在2023年就因車禍身亡,現在也無從查證;經過鑑定,衝鋒槍、手槍均為改造,前者有殺傷力、後者則欠缺部分零件、不具殺傷力,檢方偵結後依違反槍砲彈藥管制條例起訴。

蔡男把槍枝來源推給已過世的道上兄弟「囝仔昌」,檢方偵結將蔡男等人起訴。資料照
蔡男把槍枝來源推給已過世的道上兄弟「囝仔昌」,檢方偵結將蔡男等人起訴。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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