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名駒今天下午到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出庭辯論,他先對本案被牽連的檢察官表達歉意,還害法務部長鄭銘謙到立法院接受質詢,希望法務部代表能幫忙轉達歉意。徐還指出,處事一向公私分明,陳啟莊不知他是檢察官,當天的餐敘是回請,他於2022年起研究ES永續教育認識陳男,且視他為夥伴。

法務部代表則指出,檢察官本應謹言慎行,避免損及司法公正行為,徐名駒明知高價位餐廳是由陳啟莊買單,還邀同事參加慷他人之慨,情節確實重大,應付懲戒,請法院對徐判決罰俸6個月,且徐稱陳啟莊不知他是檢察官,但檢察官本應自我要求,不是別人不知道就能違反規範,另徐說抱歉,但似乎對自己不當行為無感,請法院考量徐的態度審判。徐則回應對法務部絕無不敬,會深刻檢討反省,請法官給他適當的判決。

徐名駒答辯指出,當天餐敘有贈送陳啟莊價值約8千元的健康食品,因為自己從不想欠人,之後有付超過餐費金額的6萬元給陳,絕對沒有接受照待的惡意。此外,檢察官倫理規範是依據公務員倫理規範,但限制檢察官社交禮俗接受招待標準在3千元內,現今婚宴一桌10人就要價3.5萬元,每人就超過3千元,若以此認定,全國上千名檢察官都有可能違反規定,建議盡快修法調整。

徐名駒的律師林孝甄則指出,那場餐會若沒有吳乃仁可能至今未被爆料,而當天餐敘上的談話內容與話題都是有關人力仲介、永續教育等議題,徐還曾自掏腰包協助被害人,他已損失40萬元考績獎金,再罰俸6個月顯然過重,請求職務法庭對徐作不付懲戒。

北檢徐名駒等5檢察官與吳乃仁(右)接受業者陳啟莊(左)招待近6萬元奢華宴,均遭北檢送檢評會評鑑。翻攝侯漢廷臉書
北檢徐名駒等5檢察官與吳乃仁(右)接受業者陳啟莊(左)招待近6萬元奢華宴,均遭北檢送檢評會評鑑。翻攝侯漢廷臉書

北檢當時的調查報告指出,徐名駒與陳啟莊為舊識,陳男於前年12月2日邀約徐男餐敘,表示由其作東,雙方原擇定於同年12月26日晚間餐敘,陳男並於12月2日邀約吳乃仁一起出席,並於12月8日洽訂北市松江路的「My灶」餐廳,徐男於是以「同事聚餐」名義,先於12月13日以Line訊息通知李建論、凃永欽、陳鴻濤3同事前一起參加。

陳啟莊後來得知朋友在「Ad Astra」餐廳訂位,因取消包廂訂位要賠5萬元違約金,因此臨時承接該餐廳8人包廂(低消5萬元)訂位,同日通知吳乃仁更改餐廳,徐名駒也於同一天得知更改餐廳及出席人數分配(由陳、徐各自邀請2名、4名與會者),因此再邀約林錦鴻參加,再於12月23日以Line訊息通知李建論等4人餐敘地點為「Ad Astra」。 

陳啟莊前年12月26日晚間6時30分先到餐廳包廂等候,徐名駒等5檢察官陸續到場後,陳男接到到門口帶吳乃仁及一名女性友人進入包廂,席間均談論與公務無涉的話題,直到晚間9時39分許,吳乃仁與朋友先離席,徐等6人也接著離開,當天費用(含8人套餐每人6,000元及酒水、服務費)共5萬8696元,由陳男以信用卡刷卡支付。
 
檢評會調查認為,徐名駒表示當天他要付款,但遭陳啟莊搶單,且身上現金不夠,於是約定日後將費用還給陳,事實上,徐在事件曝光後才把餐費轉給陳男,認定徐有接受招待之意,有損檢察官廉潔形象,且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情節重大,有懲戒必要,因此報請法務部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其他4名檢察官主觀上沒有接受陳男招待,並未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因此評鑑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