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警分局表示,警員昨晚23時40分執行巡邏勤務,行經元信二街、仁愛街口時發現一輛普通重型機車逆向行駛,因此鳴笛示意停車受檢,不過該車不依指示停車,警方隨後尾隨,並於新北市三重區五華街、自強路五段口將該機車攔停。
警方清查身分,發現騎士與乘客2人分別為36歲劉姓男子,以及後座的49歲曾姓男子;現場查扣劉男持有第二級毒品依托咪酯煙彈1顆,毛重5.58公克;另在曾男身上查獲第二級毒品依托咪酯菸彈1顆,毛重5.65公克。
警方將2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帶返所,後劉男經唾液快篩呈毒品陽性反應,涉嫌公共危險罪,依規定製單舉發並查扣車輛。劉男訊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公共危險罪移送新北地檢偵辦;曾男則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新北地檢偵辦。
另外,犯嫌逆向行駛及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之行為,三重分局分別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1項1款及第42條予以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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