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婦過馬路遭賓士車撞死 肇事者逃2小時投案!酒測超標|壹蘋新聞網

苗栗婦過馬路遭賓士車撞死 肇事者逃2小時投案!酒測超標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鮮明/苗栗報導】苗栗縣苑裡鎮今天(2日)上午發生肇事逃逸死亡車禍,1名79歲李陳姓婦人由丈夫開車送到1家整復所準備接受民俗推拿,沒想到才剛下車過馬路,就遭到1輛由王姓男子駕駛的賓士車撞飛,送醫不治。王男肇事逃逸,2個多小時後向警方投案,酒測值0.19毫克,全案由警方依公共危險等罪偵辦中。
婦人過馬路被賓士車撞飛,送醫不治,地上還留有血跡。民眾提供
婦人過馬路被賓士車撞飛,送醫不治,地上還留有血跡。民眾提供

警方調查,死者李陳姓婦人(79歲)上午9時31分由丈夫開車前往苗栗縣苑裡鎮1家整復所接受民俗推拿,在苑裡鎮苗121縣道下車後穿越馬路前往整復所,遭到1輛疾駛而來的白色賓士轎車撞飛,李陳婦倒臥車道,賓士車則肇事逃逸。救護車抵達時,李陳婦已無生命跡象,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

通霄警分局調閱監視器,鎖定51歲的王姓肇事駕駛及車輛逃逸動線,中午11時許在距離事故地點5公里的苑裡鎮苗43線路旁發現肇事賓士車,前往王男住處也找不到人。

王男自知難逃法網,中午11時50分在家人陪同下到派出所投案,酒測值0.19毫克。王男辯稱昨晚喝酒宿醉,案發時因一時害怕才逃逸。警方駕駛已不知去向。

警方確認後當場逮捕王男並告知相關權利,詳細肇事原因仍待調查釐清,全案將依《刑法》公共危險肇事逃逸、酒駕致死等罪嫌,移請苗栗地方檢察署偵辦。

通霄分局呼籲民眾,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3項,肇事而逃逸致人死亡者,將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九千元以下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終身不得再考領;另肇事逃逸行為涉及《刑法》,切勿心存僥倖,以免觸犯刑責。

事故發生在苑裡鎮苗121縣道,賓士車撞死婦人後逃逸。民眾提供
事故發生在苑裡鎮苗121縣道,賓士車撞死婦人後逃逸。民眾提供
警方在5公里外找到肇事賓士車。民眾提供
警方在5公里外找到肇事賓士車。民眾提供
肇事賓士車被警方鎖定。民眾提供
肇事賓士車被警方鎖定。民眾提供
救護車到場時婦人已無生命跡象。民眾提供
救護車到場時婦人已無生命跡象。民眾提供
禁止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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