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檢表示,被告蔡政宜有充分且高度之逃亡動機、能力,如未予羈押而釋放在外,將可能透過本案洗錢集團提供之金援或物力,有加以逃亡之動機及能力,再次出境逃亡之可能性極高,將致使本案難以追訴究責或釐清全案犯罪事實,自有相當理由足認被告有逃亡之虞,而有羈押之原因,且亦無從透過擔保金、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科技監控或定期報到等方式避免被告蔡政宜逃亡,為保全日後之訴訟程序之後續審理或執行,被告蔡政宜有顯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性等理由提出抗告。

曾主導職棒假球案,綽號「雨刷」的嘉義縣議員蔡政宜,2020年起成立洗錢水房,為國外博弈網站進行洗錢,至今已經手225億元新台幣,並已收取2億多元佣金,日前檢方偵結起訴,具提求刑10年,30日移審法院,院方裁定交保3千萬元。

檢方指出,蔡政宜因職棒假球案入獄服刑完畢後,卻於出獄後利用縣議員身分掩護,被控與中國籍妻子唐女指揮跨國洗錢,今年8月31日蔡政宜出境前被逮,歷經近4個月羈押,偵查期間仍否認犯案,犯後態度不佳,12月18日依涉犯組織犯罪、洗錢等罪嫌起訴包含蔡政宜在內的2名主嫌,並具體求刑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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