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由公訴檢察官廖彥鈞發言,上午針對柯文哲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罪嫌,京華城案中關鍵時間點進行論告。廖彥鈞指出,全案自2020年2月18日作為開端,由應曉薇帶著沈慶京拜會柯文哲、彭振聲;沈並於同年月20日二度找上柯,雙方會談約進行1小時後「面帶微笑」離開。
2020年3月10日,柯文哲與應曉薇召開便當會,於會中裁示將京華城案送研議,並在簽呈上批示「速審速決」。廖彥鈞指出,該份簽呈實為第三版的公文,包括第一、第二版本內容均強調送研議恐有圖利之嫌、爭議應循訴訟解決,然而2份公文都遭退件。
廖彥鈞表示,柯文哲聲稱便當會上的裁示,是幕僚所遞「提報單」上的意見,不過,經檢方向北市府函調結果顯示,該段期間未見有任何相關提報單,因此送研議裁示確實是柯所為。廖強調,北市府針對京華城公司的要求,在2019年前屢屢否決,卻在沈慶京密會柯「發牢騷」後,於2020年起包括陳情、送研議等都全數成功。
接著在同年3月24日,威京集團則以7名人頭向民眾黨捐210萬元;同年月4月1日,朱亞虎傳訊李文宗「小沈十分小氣的捐了210萬」,李則回訊稱「長輩友人涓涓襄助,市長和我們都心存感激,而將軍憂國憂民之心,吾輩銘感五內」。
同年4月15日,柯文哲在送研議的簽呈上蓋章。不過,廖彥鈞也表示,該簽呈內容表明「與京華城公司訴訟中」,並強調「經議員不斷陳情下才送研議」;此外,柯在蓋章前就曾收過沈慶京的陳情書,並曾交付與彭振聲稱「原則上很簡單,公務員不坐牢」,事後彭亦交辦公務員研擬說帖,公務員也曾提醒「若逕送研議恐讓外界認有圖利之嫌」。
同年7月16日,京華城公司與北市府官司敗訴,北市府都委會認定不需補救(即樓地板面積)。然而,廖彥鈞指出,京華城仍在同年8月19日依循《都市計畫法》提出細部計畫變更,以「準用」都市更新容獎辦法研擬草案,讓本該告一段落的研議起死回生。
廖彥鈞指控,沈慶京與柯文哲於同年9月16日會面,各自也都預先做好準備。據威京集團法務陳俊源證詞,沈一方由陳事先備好計劃內容,並整理相關資料供沈使用;另外,柯一方則由公務員研擬說帖,包括市長室、副市長室都曾收到該份說帖,說帖內容則再度質疑容獎未符公益性、對價性,且說明北市府已於官司中勝訴。
不過,柯文哲仍在同年11月簽核京華城案公告公展簽呈。廖彥鈞質疑,為何不選擇完全杜絕圖利嫌疑的訴訟管道,而是選擇複雜又可能引起爭議的途徑逕送研議?柯文哲過去稱是為了「減訟」,然而京華城案涉及上百億利益,為何要在本案追求減訟?此外,柯始終稱「沒下指示」,卻曾在指示彭振聲「加速行政流程」。
廖彥鈞表示,柯文哲曾收到一份有沈慶京手寫註記的京華城設計圖,並貼上寫有「TO彭副:京華城對容積率應該死心了,只希望行政流程加速,讓他們早日完工就可以了」便利貼,且彭振聲也證實曾經收到且看過。廖指出,重大都更案如南港輪胎、中泰賓館案,至少都要討論10年以上才得以公告,本案卻僅花1年便公告公展,柯的指示相當於為京華城案通關「加速1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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