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原計劃安排昨天(11日)、今天(12日)提示3400多項證據,沒想到,昨天一口氣就完成,今天的庭期因此取消,柯文哲等11被告等於賺了一天假,有多餘時間充分準備辯論。

早上開庭前,柯文哲一改以往出庭時封口不說話,他一早約9時10分許抵達北院時,特別在法院門口外公開受訪,他強調,「今天是台灣司法史上重要的一天」,坦言希望真相能水落石出。這不僅關係到他個人,也關係到台北市公務員及市政發展,「司法是國家最後一道防線,唯一的目的就是要維持社會的公平正義,最重要的是,司法不能成為當權者的工具」。

柯文哲還說,司法不能勾結媒體淪為政治打手、變成迫害人民的工具。相信大罷免、大失敗有32:0,台北地檢署檢察官絕對是重要推手。他還強調,本來今天可以利用法庭直播,向社會大眾公開說明,結果卻變成事後紀錄片。「我,內心坦蕩;希望真相可以水落石出;希望法庭可以直播,讓大家知道到底發生了什麼事」、「你們到底在怕什麼?你們有什麼不敢讓人家知道的?」

上午9時30分正式展開提示證據程序,審判長江俊彥先說明柯文哲聲請的「法庭直播」指出,播送範圍不包含量刑、犯罪所得及最後陳述部分,柯文哲當庭抱怨,「為什麼要做半套?」江俊彥說,已收到柯文哲、沈慶京及端木正3被告就法庭直播裁定抗告;柯、沈希望高院同意「法庭直播」;端木正則是主張「被遺忘權」,希望就他的部分不要公開或遮掩。其餘被告均捨棄抗告。

江俊彥也說明下周週公開直播範圍,據《法院組織法》就言詞辯論公開播送規定,依循《刑事訴訟法》第289條第1項「調查證據完畢後,應命依下列次序就事實及法律分別辯論之:一、檢察官。二、被告。三、辯護人。」因此言詞辯論於辯護人答辯完畢後視為結束,但量刑、犯罪所得等相關辯論及最後陳述部分,不在公開播送範圍,由於後方旁聽民眾也可能入鏡。若不想入鏡的被告或民眾,可戴上口罩「自備馬賽克」。

對於審判長對法庭直播的說明,柯文哲忍不住舉手抱怨,「(法庭直播)要就要、不要就不要,為什麼要做『半套』?」還質疑,「之後如果不想被看到不就可以戴面具?」江俊彥也幽默回說,戴面具違反法庭莊嚴秩序,還是只能戴口罩。

隨後進入證據提示主題後,柯文哲被告等連番主張至少有15名被告或證人遭受不正訊問,筆錄也沒有證據能力,至於「小沈1500」工作簿檔案的關鍵硬碟「A1-37」,柯、沈也強調遭受強烈污染,應排除證據能力。
北院今日開庭審理京華城、政治獻金2案,傳喚全案11名被告出庭,進行辯論前的提示證據程序。審判長江俊彥上午先行說明言詞辯論公開播送的相關規定及範圍,並針對與日後庭期安排加以說明,接著便正式進入證據提示環節。

由於全案有200宗卷證、3400多項證據,江俊彥逐一提示並朗誦,其中,柯文哲的律師蕭奕弘提出,彭振聲會認罪是因相信檢察官的法律專業,被檢方「送研議就是圖利」的說法影響,彭當下身心均受壓力,為求交保才屈從檢方法律見解;邵琇珮則在偵查期間被告知「若不夜間訊問也無法回家」,更曾證稱感到「被當成賊看」,還遭檢方稱「妳覺得在廉政署的說法可以呼攏過去,就試試看」等語,已涉不正訊問。

公訴檢察官立刻回擊稱,彭振聲、邵琇珮接受訊問時均有律師在場,且彭在審理間也證稱「沒有不正訊問」,且認罪可以減刑,柯文哲不能因為不喜歡別人的「決定(即認罪)」,就認為認罪被告的供述能力及證據能力。

至於在柯文哲家中扣到的「A1-37」行動硬碟,蕭奕弘同樣主張應排除證據能力,認為數位證據有其特殊性,應有一定的保全程序,該證據自去年8月30日被扣,至同年9月11日影像檔製作,中間有12天空窗期,隨後就被媒體報導「小沈1500」內容,懷疑遭外洩,不知已有多少人經手,另「A1-37」行動硬碟也沒封條,卷內也沒有硬碟運送、開啟等交接紀錄及證明,無從得知硬碟是否受到污染,無法採信。檢方則強調,「A1-37」行動硬碟依法搜索、查扣,「工作簿」檔案自搜索當天就發現,相關質疑待論告時一併表示。

庭訊至傍晚6時30分結束,柯文哲庭後同樣在法庭外發表意見,他忍不住怒嗆「賴清德,不要把司法當政治工具,你比小英還糟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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