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疑似有民眾被詐騙集團以黃竣民的名義騙走3000萬,讓黃竣民無奈表示,過去曾報案,但因詐團IP位址在國外,讓警方束手無策。近年因打著黃竣民身分的假帳號越來越多,Youtube上甚至有「黃竣民反詐騙盜用宣導區」頻道。
刑事局今天表示,《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於113年8月2日施行,其中第33條明確規定「網路廣告平臺業者」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或司法警察機關通知,其經營之平臺所刊登或播送之內容有涉及詐欺犯罪嫌疑情事者,應先行限制接取、瀏覽或移除與詐欺犯罪有關之內容。
刑事局目前已建立名人白名單,並每日主動搜尋主要網路廣告平臺上易遭偽冒企業家、財經名人、媒體網紅等之「廣告、社群帳號、粉專」。一經發現,即依該條例第33條通報業者下架、停權。
經統計今年1月1日至12月8日止,刑事局已累計通報超過2萬餘件偽冒名人廣告、社群帳號、粉專,展現打擊詐欺決心。
民眾倘發現個人照片遭盜用設立臉書帳號,可利用臉書官方管道檢舉「偽冒個人檔案」或「粉絲專頁」。《可參考連結:https://www.facebook.com/help/contact/295309487309948、https://www.facebook.com/help/174210519303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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