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偵辦一起靈骨塔詐騙案,該詐團由吳芳儀、男友呂英菖及男子王助彰為首,自2023年9月14日起成立「鉅新匯公司」,對外招募詐團成員執行靈骨塔買賣銷售業務,以協助脫手殯葬產品須辦理節稅、避免遭政府機關調查等話術行騙,並鼓吹被害人向詐團介紹的「金流專家」諮詢及辦理抵押借款。

此外,該詐團持續搜集有機會遭詐、名下有不動產的被害人資訊,再由成員假以「代書」佯稱可「製作金流」或放款等,轉介「金主」與被害人簽立借貸契約,等到「金主」將款項以「借貸」名義交付給被害人時,再從中被害人取得的款項中抽取6至10%的服務費。

檢警於今年4月展開搜索並逮獲吳女、呂男等人,查扣其住處藏有的詐欺贓款300萬元及黃金項鍊、戒指等不法資產。期間,吳女因意外發現她名下一輛價值250萬元的豪車尚未遭到扣押,透過偵訊機會讓陪偵律師李宜諪轉述其意見,協助成員變賣吳女名下的財產,成功銷贓金手鍊1條、金戒指3個與豪車。

全案進入台北地院審理,李宜諪上月首次出庭翻供不認罪,二次出庭時態度更加強硬,不僅聲稱檢察官「誘導認罪」,主張偵訊筆錄不具證據能力,還欲聲請傳喚證人、本案被告吳女等人,並聲請法律鑑定、傳喚3名法界學者。不過,經過數週沉澱,李女今日訴訟策略180度大轉彎,對於檢方指控涉洗錢、洩密罪嫌「全數認罪」。

李宜諪的委任律師向法官解釋,李女在偵查期間已坦承犯行,審理期間也認罪,並願意繳回本案犯罪所得、即擔任吳女的律師費用,建請法院依《洗錢防制法》規定予以減刑。律師說道,李女在第一次與吳女友人、本案共犯陳永山見面時,因聽說陳男與吳女熟識,為了能獲取更多資訊以利未來辯護,才會向陳男透露偵查訊息。

不過,李宜諪的律師指出,李女當時並不清楚陳永山的背景,及陳男之於本案的關係,但強調透露資訊「絕非為了妨礙偵查」,建請法院一併參酌。

此外,李宜諪的律師也撤回上次聲請勘驗的偵訊筆錄及所有的證據聲請,包括證人、法律鑑定均全數撤回,同時對於所有證據能力均不爭執。開庭結束後,李女面對媒體問及為何放棄所有證據調查?李女僅淡淡回應「法律上見解的部分,就尊重法院判定」,事後未多做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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