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指出,謝男今年7月17日下午4時許,前往嘉義市殯葬管理所地下1樓,在喪家設置的小靈堂前走動,形跡可疑,似乎在尋找什麼,他先是在編號3號的小靈堂內偷走2個10元硬幣,又跑到5號小靈堂拿走一包七星牌香菸,最後從容離開現場。

根據殯葬業傳統,喪家在進行儀式,要請示亡者意見時,如果現場沒有準備木製筊杯,就會以2個10元硬幣暫時代替,人頭或是字就是代表「聖筊」或「笑筊」,因此在殯儀館設置的簡易靈堂內是經常可見物品,但連這種「死人用品」都要拿,也讓喪家十分傻眼。

喪家委託代理人向警方報案,在調閱監視器畫面後,鎖定這名涉有重嫌的謝姓男子,並通知他到案說明,面對警方詢問謝男坦承「是我偷的」,依竊盜罪嫌送辦並起訴,法官審理時認為,偷竊所得雖屬小額,但行為地點是莊重空間,影響喪家情緒與儀式秩序,社會觀感不佳,依法科以罰金並沒收犯罪所得。

嘉義地院依竊盜罪判處謝男罰金2000元,可易服勞役,1000元折抵一天。資料照
嘉義地院依竊盜罪判處謝男罰金2000元,可易服勞役,1000元折抵一天。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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