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家威(67歲)是同志平權運動者、台灣同性婚姻釋憲案的聲請人,還是台灣首位公開出櫃的男同志,他於1986年時向立院請願同性婚姻合法化遭拒,但他努力30年推動同性婚姻不遺餘力,經聲請大法官釋憲,終究於2017年5月,憲法法庭作出第748號解釋,宣告《民法》未保障同性婚姻違憲,即同性婚姻合法,他經過三30多年努力成功爭取同性婚姻,成為台灣同志的指標性人物,同時,他也從事多年愛滋病防治志工。

祈家威指出,對於許多跨性別者向戶政機關申請變更性別,因未摘除性器官遭拒而題型政訴訟,目前已有7個案件勝訴,還有30幾個案件還在進行,相信行政法院部會做出不同的判決,若今天不來提告,恐怕此事遙遙無期,希望藉新聞報導能刺激內政部覺醒。

由於11月20日是跨性別追悼日,當天伴盟指出,監察院通過監委紀惠容針對「內政部繼續延用97年發布之行政命令以強制手術作為性別變更要件」之調查報告,結論認定強制手術要件「明顯違反法律保留原則、比例原則、CEDAW及兩公約意旨,嚴重侵害人民身體權與健康權」,並要求內政部儘速檢討改進。監院也指出,強制手術要件造成重大人權侵害,違反國際人權公約與各國性別變更政策明顯趨勢。

伴盟還指出,2021年伴盟律師團義務代理跨性別女性原告小E,獲得全台第一起廢除強制手術要件全面勝訴案,5年來,行政法院也累積11起判決認定內政部強制手術函釋違憲而拒絕適用,其中9起判決跨性別者全面勝訴而得以直接換證,另外兩起,其中一件是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另一案則牽涉非醫療證據適用,但也都認定內政部行政命令要求強制手術要件屬違憲。

祈家威還指出,今年第一次參加跨性別追悼日才知道,10月底發生一起台灣13年的青少年自殺,原因當然很多,包括家庭、學校、社會的排擠、霸凌到絕望所致,因此,不希望這種悲劇持續發生,若台灣官方對跨性別態度是好的、進步的,相信青少年心裡對未來有希望,就不會輕易放棄自己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