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府目前列管1339處高樓建築,落實要求定期辦理公安申報及消防檢修申報,倘具大樓修繕需求,應遵守建築、消防、營造安全等相關規範,另要求複合用途高層建築物(如住商或住辦大樓)落實共同防火管理制度,定期自衛消防編組演練,並針對設有防災中心之高樓建築物,落實培訓防災中心服勤人員,確保高樓防災中心熟悉各項消防系統操作,落實平時防火及強化初期應變。
針對高樓火災搶救策略,新北消防局表示,平時實兵演練著重於高樓利用大樓本身設備為主要手段:高樓火災搶救應以消防安全設備、防火避難設施及防災中心之各項設備等為主,以防止火勢延燒,確保人員成功避難及逃生,另利用科技化設備救災,運用紅外線熱顯像儀(TIC)改善火災現場能見度、入室迅速找到火點;無人機協助場域勘查,研判災害現場危害性並以科技化裝備入室救災,除更有效率針對起火位置加強部署,更能確保同仁救災安全。
新北市長侯友宜表示,高樓建築物的公共安全攸關市民生命財產,已指示市府公安小組全面盤點,並針對施工中大樓、老舊建築物加強公安聯合稽查,以維護全市公共安全、提供市民完善的居住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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