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定指出,陳力銘、吳秉駿、戈一平3人雖坦承犯行,但對犯罪情節、手段、目的的供詞前後不一,並對犯罪細節避重就輕,檢察官當庭表示全案尚在追查東京威力科創股份有限公司等涉案共犯,又3人(曾)現為同事關係,案發後均有刪除通訊軟體對話紀錄的湮滅證據舉措,足認有串、滅證之虞。
合議庭並強調,陳力銘等3人涉犯罪情節為擅自拍攝而重製內含台積電公司內部關於製程、技術等可用於生產或經營之營業秘密資訊,其中部分資訊涉及國家核心關鍵技術,而此類犯罪事實的調查,需勾稽比對相關通訊軟體對話紀錄、電磁紀錄與共犯間供述,釐清確認全案犯罪細節,原羈押原因仍存在。
因此,合議庭認為,陳力銘等3人所涉犯罪,不僅損及個別企業利益,並危及國家整體安全,權衡刑事司法權有效行使、被告人身自由私益及防禦權受限制程度,為確保日後審判及刑罰執行程序得以順利進行,認仍有續押必要,因此裁定自今年12月1日起延長羈押禁見2個,可抗告。
全案緣於今年8月初,台積電遭外媒踢爆2奈米先進製程機密外洩,引起軒然大波,一名曾於台積電系統整合部門任職的工程師陳力銘,涉嫌勾結台積電現職工程師吳秉駿、戈一平2人,並翻拍數百張2奈米晶片製程、試產參數。
檢方追查發現,陳力銘在台積電任職的資歷長達8年,離職後跳槽至東京威力科創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他為求事業上的突破,陳力銘找上昔日學弟吳秉駿、戈一平及廖姓工程師,要求3人透過遠端工作方式登入台積電內網,再將大量機密翻拍給陳男。
檢察官偵辦認定陳力銘、吳秉駿、戈一平3人涉嫌違反《國家安全法》且侵害「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犯罪嫌疑重大,向法院聲押禁見獲准,案經1個月火速偵辦,高檢署於8月27日偵查終結,9月1日移審智慧法院。